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决定6-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对象: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高危险行业和存在较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主要是石英砂企业、家具箱包制造企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化工企业、冶金企业、建筑施工和其它危害较大企业);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含批发、零售企业)。检查重点是纳入国家安全标志证书管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特种劳动防护产品洗眼器是否取得安全标志证书。

检查主要内容:(一)使用企业是否按不同工种岗位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记录台账,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培训和监督。(二)使用企业是否有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保障,并有效实施了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规范管理,是否严格依法执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管理。(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条件,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其产品是否取得安全标志证书,查看企业的主体资格、产品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管理、质量控制文件、人员培训等方面是否能满足该产品的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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